施工圍擋本質就是為了保障施工現場的安全進行,以及周邊行人的安全。但是相對圍擋施工來說,也是要加強維護管理。施工現場工地圍擋的辦理,優化市容環境,依據有關法令,法規、規章的規則,結合本市實踐,擬定本規則。本市行政區域內修建工程施工現場圍擋的設置,保護以及相關環境建造辦理活動適用本規則。
本規則所修建工程,包含各類新建,擴建,改建的修建,市政管線,交通,水利園林綠化,鐵路,人防等工程項目以及城市雕塑等修建物的建造。本市建筑工程施工圍擋的環境建造辦理應當遵從統一領導,屬地相任,部分監管,企業自律,大眾監督的準則。
市政市容行政辦理部分擔任會同市政府各相關部分,研討擬定本市施工圍擋容貌景象設計標準,報市政府同意后安排施行。各級住字和城鄉建造行政辦理部分任監督,催促各施工單位依照相關標準及施工圍擋容貌景象設計標準要求設置施工圍擋,加大查春力度,發現不符合要求的施工圍擋,及告訴施工單位進行整改。所有的施工圍擋必須按照規則嚴格執行,避免出現安全問題以及圍擋的雜亂無章的亂擺放。統一管理,維護好市區及周邊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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